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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07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2007-7-18 来源:网络整理 【字体:小 大】

  东南大学

  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的精神,现就我校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1、工程硕士

  招生领域有: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2、公共卫生硕士(MPH)

  3、工商管理硕士(MBA)

  4、公共管理硕士(MPA)

  5、法律硕士(J.M)

  6、艺术硕士 (MFA)

  7、风景园林硕士

  8、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招生专业有:伦理学、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应用数学、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

  二、招收人数

  工程硕士: 自定

  公共卫生硕士:50人

  工商管理硕士:300

  公共管理硕士: 300

  法律硕士:50人

  艺术硕士: 30 人

  风景园林硕士: 自定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伦理学10人、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10人、应用数学10人、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10人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

  (一)工程硕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 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总人数的10%。其中,交通运输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不得超过本校该领域录取总人数的20%。

  (二)公共卫生硕士(MPH)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公共管理硕士(MPA)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五)法律硕士(J.M)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六)艺术硕士(MFA)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七)风景园林硕士(MLA)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工作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风景园林实践3年以上,结合风景园林实际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八)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其中,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东南大学教师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从事国防教育教学的教师可报考东南大学高等教育学专业。

  四、报名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

  考生必须认真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按资格审查表要求)在填写推荐意见、对考生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盖章的同时,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骑缝章。

  凡报考东南大学的考生,资格审查一律在现场照相阶段进行。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东南大学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照相并确认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定于7月10日至7月23日,现场照相时间定于7月27日至31日。

  (1)注意事项:

  报考东南大学的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的所有考生一律在东南大学报名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照相确认信息。

  (2)网上报名阶段

  1、网报要求:

  ①请认真阅读网报须知后,再填写报名信息;

  ②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③务必记住本人密码及报名编号;

  ④报名信息有误者,请选用修改功能修改本人报名信息,切勿重复报名;

  ⑤网报信息中“备注一”请填写报考院系,“备注二”请填写所选专业课考试科目(其中建筑学院、交通学院工程硕士考生请填写报考方向)。院系名称及考试科目参看东南大学各招生类别的“招生目录”。以工程硕士考生为例,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材料工程研究生,考试科目选择金属材料学;则在“备注一”内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备注二”填写“金属材料学”。报考建筑学院的建筑与土木工程研究生,方向是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则在“备注一”内填写“建筑学院”,“备注二”填写“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⑥填写完毕后,建议打印本人报名信息。

  2、网报地址及时间:

  网报地址:zzlk.nuaa.edu.cn

  开通时间:2007月7月10日至2007年7月23日

  (3)现场照相阶段

  1、照相程序

  ①资格审查

  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

  ●已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审查表均需贴照片,张贴照片处加盖骑缝章);报考MPA、J.M的学员还须由省级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表”上审查盖章。

  ●有效身份证件(注意身份证件有效期,保证证件在考试期间内有效)、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三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交纳报名费用:

  工程硕士: 320元/人

  公共卫生硕士: 320 元/人

  工商管理硕士: 240 元/人

  公共管理硕士: 320元/人

  法律硕士: 240元/人

  艺术硕士: 320元/人

  风景园林硕士: 320元/人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40元/人

  ③领取应试守则

  ④照相(考生必须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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